乌苏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一初设及规划服务公告
(招标编号:HHBT20231007-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一初设及规划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兴聚能热力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64376.81平方米,新建5栋标准化厂房、1栋综合服务中心、4栋综 合配套用房(包括配电室、门卫室及高位水箱等)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苏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一初设及规划服务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苏新材料科技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一初设及规划服务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特定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上要求其一即可;如为区外企业,需 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8日1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3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报送信 息。以上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或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网上领取需将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同时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乌苏市
七、其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规划服务。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宣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