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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6 19:41:20  浏览次数:27
核心提示:公开招标//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

公开招标//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2201001502E0221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详见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及《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项目管理。

2.2 建设内容包含: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 招标内容:选择一家项目管理机构,为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从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到项目竣工备案的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材料设备采购以及项目相关的其他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等,协调、考核以及协助甲方管理各相关参建单位。相关内容包含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投资估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审计、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审计、施工过程中间计量支付、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咨询、管控项目投资风险、工程验收以及该项目涉及的其他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结算审核、询价等造价咨询工作,以及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2.6 工期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档案移交之日止,且完成工程决算工作。

2.7 技术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须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近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管理业绩。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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