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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6 09:24:50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2023/9/26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Y JL-2023014)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一、招标条件本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己由
2023/9/26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 JL-20230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6.2973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包括电热双门蒸饭柜5台、燃气双头双尾小炒炉2台、炉拼台6台、燃气单头大锅灶6台等一批在内的各个功能区域的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智慧食堂硬件及软件系统等(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Y JL-2023014;
3.采购范围光电信息产业园二期项目厨房设备采购,包括电热双门蒸饭柜5台、燃气双头双尾小炒炉2台、炉拼台6台、燃气单头大锅灶6台等一批在内的各个功能区域的相关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内容还包括智慧食堂硬件及软件系统等(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4.采购预算:6662973元;
5.z高限价:6662973元;
6.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全部供货至现场:20个日历天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8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产品。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虚报资质、业绩造假、将被直接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法定开标要求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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