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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2 08:51:03  浏览次数:14
核心提示:供应/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L ZB 202309004)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一、招标条件本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供应/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 ZB 202309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投标人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I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I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
二、项目编号:SL ZB 202309004
三、项目预算金额:168万元/年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万元/年)服务期
11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168一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项目名称: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项目(四)
2.项目编号:SL ZB 20230900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基本概况: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
5.项目预算:168万元/年
6.服务期:一年(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备注:服务期满后经考核通过可以续签第二年,服务金额不变
7.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
(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投标人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I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I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份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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