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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2 07:25:08  浏览次数:26
核心提示:供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C-JL ZB-2023-593)项口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一、招标条件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供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C-JL ZB-2023-593)
项口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6.9,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示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
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示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 ZB-2023-593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及移动查勘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366.9万元。
3、招标内容:为一线理赔人员及相关理赔人员配备移动查勘手机通信服务及服务记录仪云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4、服务周期: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5、具体业务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业务量。
6、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需同时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业务经营许可证,已由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并授权在吉林省内设立的运营商机构:
3.5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能力(提供2023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3.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安全事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1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所承搅的云服务项目中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行为:所承揽的通信服务项目中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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