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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0: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0 20:35:19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2023/9/20: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规划论证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 CZ-2301050790-23253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一、招标条件本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
2023/9/20: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规划论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 CZ-2301050790-23253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规划论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3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公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849.35m*,总建筑面积约108167m*,容积率1.5,建筑密度29%,绿化率25%,满足400台公交及600台社会停车、充电需求,地上建筑面积约101867m*,主要包含公交停保(含配套管理用房)和智能调度辅助功能的总建筑面积约68402m*,社会车辆立体停车楼(出租、网约车)约30765m*,配套辅助设施约2700m*,地下建筑面积约6300m*(人防及配套设备用房),z终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规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规划论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交通与空间规划论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2.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注: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相关部门不再开展到期规划机构资质延期认定工作,如参选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甲级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2.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城乡规划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职称证和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2.1.4本次不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信誉要求下列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z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⑥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⑦在z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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