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等五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50万元,招标人为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磁控溅射镀膜机1套、全自动卷对卷自动曝光设备、电磁波测试系统1套、无线充电实验平台系统1套、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1套、能量回馈充电测试系统1套的采购、运输、安装、培训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等五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工大郑州研究院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等五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6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X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1日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哈工大郑州研宄院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等五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50万元
z高限价:1250万元
序号包名称包预算
(万元)包z高限价
(万元)
1哈工大郑州研宄院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等五台设备采购项目1250125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根据哈工大郑州研究院需要,需对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无线充电实验平台系统等五套设备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5.2采购内容包括:磁控溅射镀膜机1套、全自动卷对卷自动曝光设备、电磁波测试系统1套、无线充电实验平台系统1套、柔性电子器件制备与测试平台系统1套、能量回馈充电测试系统1套的采购、运输、安装、培训等内容。
5.3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5.4包段划分:不分包。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5.9质保服务要求:国产设备免费质保3年,进口设备免费质保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企业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格式,自行承诺);
1.6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要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购买。
3.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1日9:30(北京时间)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