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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8 20:15:12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今日关注: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编号:HB FC-QY CG-2023-002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一、招标条件本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
今日关注: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B FC-QY CG-2023-002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公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已核销、已置换表外及表内逾期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具体清收明细和清收金额以《委托清收名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 FC-QY CG-2023-0021
2、项目名称:公安县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委托清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0(万元)
5、z高限价:100%
本项目以折扣率报价,z高限价100%。以第三章贷款委托清收代理费计费方式为基数,进行折扣率报价。(如在计费方式的基础上下降1%,则报价为99%,以此类推。)
6、采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已核销、已置换表外及表内逾期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具体清收明细和清收金额以《委托清收名册》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8、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9、资金来源:自筹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
3、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z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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