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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13 20:06:59  浏览次数:21
核心提示: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磋商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JYCZ202303214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湘潭大学投资金额:94.92万元 开标时间:2023-09-25 受湘潭大学的委托,对湘潭大学西
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JYCZ202303214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湘潭大学
投资金额:94.92万元
开标时间:2023-09-25
受湘潭大学的委托,对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JYCZ202303214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名 标的名称 预算(元)
整包 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 949200.00
本次采购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成交人。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湘潭大学西南侧新增围墙工程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
4.保修要求: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保修规定。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付款方式和条件:
1、工程款支付办法:采购人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和材料清单以及工程进度报告,同时验证达到付款条件、办理相关付款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成交供应商工程进度款。
(1)第一次:整个工程完成并正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
(2)第二次:审计处审定后,工程竣工结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档案室移交备案证及全套工程资料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其余剩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2、工程完工后预留工程结算价的3%为工程质保金(不计息),保修期满2年成交供应商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保修期从工程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计算)。
3、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开具税票后,采购人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是(√)
否() 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7)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材料。
(8)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湘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好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投标人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2、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
4、经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于成交通知书领取之时一次性付清。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4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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