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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8 15:59:24  浏览次数:19
核心提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WLJJ-JL-2023664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金额:279.82万元1、招标条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WLJJ-JL-2023664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279.82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标段,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慧供热平台(生产侧)保障能力数字化建设项目

2.3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90日历天。

2.4地点:长春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至少有一项供热行业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被授权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 月 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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