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0724-2310HN043555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 |
开标时间: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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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的委托,对其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24-2310HN043555)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采购人: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
2、项目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异型烟分拣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0724-2310HN043555
4、采购预算:494.00万元
5、采购范围:项目硬件:新购异型烟半自动分拣线一套(包含通道分拣机、立式分拣机、虚拟烟仓电子标签、条烟输送系统、异型烟包装机及自动贴标机以及配套相关设备)。
项目软件:系统软件一套。要求:①能按要求完成所有异型包装卷烟的分拣任务;②能按要求处理查扣、残损卷烟的分拣任务;③能按招标人需求处理部分正常规格卷烟的分拣任务;④与招标人现有的烟草行业国家一号工程系统、营销业务系统、分拣系统及打码到条系统、二维码等信息系统之间应能够实现系统集成、接口兼容、互联互通、无缝实时、资源共享、安全可靠;⑤能提供完善的订单、任务数据查询功能、打印功能、统计功能。
6、项目施工:除新购异型烟半自动分拣设备的安装调试外,投标人需对招标人作业场地内原空烟箱回收装置予以拆除、移动;对原异型烟分拣设备进行拆解、重新安装、调试,并确保能进行正常分拣。
7、质保期:1年
注: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差推算,下同)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以上四个网站,需提供查询截图。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文件中近三个月指2023年6月、7月、8月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3:00 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澄清答疑
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