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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7 15:45:21  浏览次数:20
核心提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CS202307020533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CS202307020533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9-28
招标编号:CS202307020533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项目”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法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配套专卖设备改造,主要包括:(1)A线叶丝烘后二级风选及配套辅联设备购置安装。(2)外调烟丝接装、中试工艺试验烟丝回掺配套设备购置安装。(3)二级贮叶柜进出柜输送系统设备购置安装。(4)原有设备的拆除、利旧设备的改制和安装。(5)现有电控、网络、监控及生产管理系统的改造。
2.3项目工期:累计9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及要求,从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利用生产间隙及节假日,累计9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及器件的安装、调试工作,具备使用条件。
2.4质保期: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项目地点:曲靖卷烟厂制丝车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2年以来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3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并于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经办部门在项目评审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等网站、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6)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5.2.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先发邮件至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简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招标代理机构再提供汇款账号信息,收到汇款凭证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传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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