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智慧物流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委托,为辽宁烟草智慧物流二期项目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烟草智慧物流二期项目
2、招标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金额:总金额:1135万元,其中软件部分900万元,硬件部分235万元;
6、建设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及各直属单位
7、招标内容:辽宁烟草智慧物流二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9、交付使用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省实施上线运行。其中,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需优先完成试点单位上线运行,并完成硬件部分的交付及验收。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在开标前完成。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7、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实际控制人、项目组成员未被纳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裁判文书网”网站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载入行贿判决。
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自主独立实施本项目的实施队伍。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的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电子邮箱进行购买。
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沈阳市.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