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二期自控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HYDS23-130-2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9-26
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二期自控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DS23-13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一、招标条件
本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二期自控设备及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二期自控设备及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团场“三供一业”给水改造项目-二期自控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相应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有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必须齐全,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来保证产品的品质。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3)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2项,2020年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仅提供业绩表不予认可,按废标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7)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厂家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仅提供业绩表不予认可,按废标处理),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到2023年9月11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30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