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救险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救险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救险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救险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为采购车辆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为《道路机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体内容需涵盖本次采购车辆)内企业,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 商,其授权生产厂家需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具体内容需涵盖本次采购 车辆)内企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1日17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彭工
联系人电话:15810869687
电子邮件:zhjtzb@126.com
(发邮件告知公司名称及参报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