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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第七O三研究所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5 22:23:41  浏览次数:17
核心提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招标编号:GKCB-23H464)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招标编号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
(招标编号:GKCB-23H46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招标编号:GKCB-23H464),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O三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2交货期:合同生效2个月后,设备由承包方包装并发送至项目现场交货。发包方有权根 据安装现场实际进度的情况,要求承包方免费妥善保管设备直到发货运输。发货前承包方以 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收到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发货。
2.3交货地点:招标方项目现场。
2.4招标范围减温减压器组、辅助减温减压器组,数量各1套。包括设备制造、检验、运 输、保险等供货服务,以及配合设备安装调试、考核、指导、培训等技术支持服务等。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制造商原厂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正文、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招标所 述设备或相关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至少3份合同(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不在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限内)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分别提供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两张 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分别提供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两张截图)。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6日09时至2023年09月11日16时(北京时 间),将欲参加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发送到邮箱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联系人:彭工
联系人电话:15810869687
电子邮件:zhjtzb@126.com
(发邮件告知公司名称及参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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