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ZYXA-HW-001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9000元;
z高限价:299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主要为精神障碍示范中心配置数字化脑电监护分析仪、脑电治疗仪、电子屏等设备。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周期:一个月;
(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市、区、县有关规定;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应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9月18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