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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5 16:35:35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锡林郭勒计F2023050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锡林郭勒计F2023050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

开标时间:2023-09-27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

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试点终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锡林郭勒计F202305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服务内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因开展卷烟终端运输业务外包工作,需要以运输业务外包的形式进行卷烟配送。要求运输服务商需按照既定线路与业务需求提供相应车辆及驾驶员,将分拣后的卷烟从物流配送中心(锡林浩特市),运输至其下属各旗县区卷烟营销部的零售户门店和正镶白旗烟草公司所在地。采用直达运输和干线集运+终端中转接力运输两种模式试点运行。日常运行需配备车辆:厢体长度不小于9.5米的厢式运输车2辆,厢体长度不小于3.4米的厢式运输车12辆(可在城区行驶),每辆车均配备驾驶人员1名(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且具有所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

服务商应能随时根据招标方业务需求,及时提供装载量适配的车辆与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车辆与驾驶员),确保满足我方日常及销售高峰期运输需求。

5.单价(z高限价):13.49元/万支(含税、1万支=50条*200支/条)

年业务量详见招标文件,采用综合单件计价,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6.采购期:二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法记录。

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招标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9.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坚决禁止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或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10.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录、重大税收.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录、严重.法失信名单”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

11.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非法定代表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手机电话);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截图。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录、重大税收.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录、严重.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

7.投标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

8.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9.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10.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

报名:投标人携带一份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件报名:投标人将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一个PDF发送至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进行查询,出现查询结果不同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进行报名;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

采用邮件方式获取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审核合格后将合格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所提供的资料齐全视为有效报名。

4.投标人须先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合格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视为有效报名,否则为无效(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5.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时前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

 
关键词: 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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