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污泥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污泥运输项目(下称“本项目”),招标编号:JJTZ-2023-065,项目业主为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污泥运输项目,运输内容为水处理污泥,含水率约百分之八十,年污泥运输总量约60000吨,每天约120-200吨,从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运输水处理污泥至台州发电厂,单程约20公里(以实际路程为准)。数量按实结算,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的z终运输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能力;
1.4、能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二人或二人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售价(元):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5日14时00分00秒。
2、招标人定于以上同一时间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现场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彭工
手 机:15810869687
邮 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