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UDT ZX-Z BDL-2023-05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债券发行申报金额:10亿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完成1项发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的予以证明)。
2.3财务要求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z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5日10时3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七、其他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类型:服务类。
1.3债券发行申报金额:10亿元。
1.4项目范围及内容: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项目进行绿色公司债券评估,完成绿色公司债券评估报告编制并协助采购人及合作证券公司取得债券批文。
1.5服务周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亿元公司债券全额发行成功止。每次评估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通知为准,评估全部工作需在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1.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完成1项发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业绩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的予以证明)。
2.3财务要求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z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