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供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GAS-ZB-2023-74
招标人: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3-74
2.项目名称: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供热设备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A部分: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及家属楼;B部分:乐山镇居民小区;C部分:永春镇教师楼。
4.z高投标限价:总价626万元,其中A部分:156万元;B部分:240万元;C部分:230万元。
5.采购内容:A部分:空气能设备采购、安装1.5吨锅炉迁移及壁挂炉采购安装、空气源配套电增容及相关手续办理;B部分:空气能设备采购、安装、空气源配套电增容及相关手续办理;C部分:空气能设备采购、安装、空气源配套电增容及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6.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各部分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年1月-至今)中任何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15点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彭工
手 机:15810869687
邮 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