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Ⅱ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六期造价咨询(施工及结算审核阶段)比选公告
招标人 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对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六期造价咨询(施工及结算审核阶段)进行比选,为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服务周期
1.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北三环,西起珠峰大街,东至石家庄东收费站。
(2)建设规模:石家庄市北三环,西起珠峰大街,东至石家庄东收费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停车场、充电桩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标准段双向八车道。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15 年;桥梁荷载标准新建桥梁采用城-A级,既有桥梁维持原有设计荷载标准。其中东垣东路预埋 3.4 米净高综合管廊 286 米;改造北三环主路新城大街至太行大街段长 2.77 公里,新建桥梁总长度 276.1 米/5 座,含新建桥梁 2 座,拆除、新建桥梁3座;另有分离立交加宽 1座,通道加宽 1 座,拆除、新建 1座,拆除桥涵变为路基 3 座;珠峰大街至东三环费站 14.3公里主路中央分隔带及路侧边坡品质提升工程,含景观提升总面积约 2368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 850 个,充电桩 90座。
1.2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和结算审核,配合审计、评审等部门工作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1.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2、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投资金额2亿元(或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的造价咨询业绩。
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开标
当天查询),不得参加投标。
7、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8、比选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9、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造价咨询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
问题,可于2023年9月7日12:00前编辑成文,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给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领取比选文件的造价咨询机构。
10、比选申请书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造价咨询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
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正本一致的电子版一份(U盘)。造价咨询机构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09: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