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车咖啡厅车辆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车咖啡厅车辆改造项目已由集团经理办公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车咖啡厅车辆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对电车公司场院内既有车辆进行改造为可行驶、可经营性的多功能咖啡厅;
2.3服务期限:改造施工时间:签定合同后二个月之内完成;
2.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2.5服务地点: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维修或是改造类似业绩。
3.4人员要求:至少3人及以上,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特殊工种操作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职称证除外。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与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6日13时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工
手 机:15810869687
邮 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