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南裕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漯河市中医院新院区内;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漯河市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中包括了中央空调设备供应(含新风系统)及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90日历天;
2.6 质保期:空调主机等主要设备质保期2年;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空调,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2023年 09 月01日至2023年 09 月 0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注:投标单位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 09 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工
手 机:15810869687
邮 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