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梅溪区块路网工程(一期)电缆排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上禾茂丽建招2023001号
1.招标条件
遂昌县梅溪区块路网工程(一期) 已经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变更遂昌县梅溪区块路网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1〕1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1123-78-01-140818,建设资金来 自 国企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排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遂昌县梅溪区块路网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位于遂昌县中心城区西北部,古院新城梅溪区块。本次招标为电缆排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Ⅱ型3米电缆井23座(砖砌)、新建Ⅳ型6米电缆井5座(砖砌)、新建三通电缆井31座(砖砌);新建3*4孔φ175+2孔φ100-CPVC电缆保护管275米;2*4孔Φ175+2孔Φ100-HPVC电缆保护管256米、3*4孔Φ175+2孔Φ100-HPVC电缆保护管1428米。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排管工程(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包括: / 。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3周年内,以竣(完)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或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工程中标通知书;5、其它材料。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彭工
手 机:15810869687
邮 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