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乡市豫新电厂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ZB-XX-2023-02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河南新投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98.0万元
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豫新电厂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HCZB-XX-2023-0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豫新发电厂厂区内,计划租用一座U型二层厂房进行改造(本项目既有厂房建设于20世纪90年代,现已使用19年。地上两层,建筑面积3609.07㎡,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距5.95m,层高约4.4米),总体可规划约700台机柜(具体以设计为准),其中一期建设266台,计划将采购人在高新区火炬园机房的主要设备搬迁后使用(设备清单见附件),剩余为二期,机柜功率根据机房总负荷和市场行情统筹考虑。本次设计应充分考虑整体布局和设备兼容性。
2、采购范围:
2.1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包括不限于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指导、监督和配合服务等工作。
2.2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工艺设计、装饰装修、外立面、室外管网景观工程、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含电厂至机房之间)、机柜及布线系统、机房专用空调系统、机房电源系统、电梯等满足投入使用的各专业一体化设计。
2.3设计院应做好协助报建手续、施工图审查、配套工程等报批审查取证、消防验收等工作。
2.4设计深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2.5满足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要求。
2.6提供数据中心机房工程招标技术规范及要求、数据中心主要设备招标采购技术规范及要求;配合机房工程招标及主要设备招标文件审核、机房工程及主要设备招标、机房工程及主要设备合同审核、配合业主进行机房等级认证相关工作。
3、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日历日)内;
4、质量:合格;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四、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办事处参加本次投标工作。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总设计师(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主要设计人员还应包括设备、给排水、造价人员各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同类数据中心(机房建筑面积在3500(含)平方米以上或机柜数700个(含)以上)设计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总设计师(设计项目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以上人员均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8、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承接的类似数据中心机房建筑面积在3500(含)平方米以上或机柜数700个(含)以上的设计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9、信誉要求:(1)供应商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至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每天08:3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