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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竞争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30 09:30:04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YGC23QW-008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一、招标条件本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
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GC23QW-008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位于裹阳市襄城区福利路3号,规划总建筑面积9852.55m',其中商业部分建筑面积:2496.1m3,住宅部分建筑面积:7356.45m,住宅共计72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油大厦改造项目10KV高低压供配电工程EPC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则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近五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工程竣工(或完工、交工)证明材料或供电部门送电成功(或同意送电)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或投资额)不少于242万元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业绩(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或完工、交工)证明材料或供电部门送电成功(或同意送电)证明材料;④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4.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提供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提供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提供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拟派项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以上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缴纳月份为2023年1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单位参与磋商,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z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磋商;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共同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4日17时00分
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14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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