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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30 08:52:49  浏览次数:27
核心提示: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 SX 2023-SZ-GK-009)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一、招标条件本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 SX 2023-SZ-GK-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物业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企业信息查询页码截图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或网站截图打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起草《承诺函》);
4.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www.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二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自行起草《承诺丽》);
7.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自行起草《承诺函》):8.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报名投标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在违反招标规则、串标、围标、放弃投标、中标后拒签合同的行为的,有罚没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以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元整(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并提交银行汇款凭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人进行确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1)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2)投标人未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3)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中标的,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结果公示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代理机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直接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5)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在招标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之列,但z终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人之前书面巾明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子退还;(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接受承兑汇票及履约保函等形式)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自行起草《承诺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全额承担业主大会业主意见征集费用(包括解聘跑票、预中标跑票),按意见征集实际发生次数及合同金额进行结算(自行起草《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实际情况,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履约服务考核(每年不少于6次);如物业服务企业连续3次考核分值低于(<)80%(总分:100分),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白行终止:投标人承诺待业主大会与新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移交管理服务权(自行起草《承诺函》)。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关的行业证书等证明资料:且无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
2.投标人(含分公司)近三年内具有苏州大市范围内单个外接的15万m及以上全委存量住宅项目(非本地产自有),提供有效期内物业服务合同1份;
3.投标人(含分公司)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在管项目,在2020、2021、2022三个年度中获得过至少一次苏州市住建局颁发的苏州市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居住物业)称号,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表彰文件:
4.投标人承诺,将带资(带资金额打入招投标双方共管账户)针对以下方面制订本项目可行性实施整体改造提升方案(自行起草《承诺丽》);
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带资(带资金额打入招投标双方共管账户)针对以下方案制订可行性实施整体改造提升方案:
针对小区地下室潮湿问题,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针对小区儿童游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小区文体新增,自行考量,并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提供专业法务咨询,以协助业委会或业主B2B:
首年免费提供入室增值服务;
其他问题的可行性提升改造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紫云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充分实现广大业主的自治管理权,现就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
1.物业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
2.物业项目坐落位置:吴江区松陵街道庞杨路2588号。3.物业类型:住宅。
4.总建筑面积154954.48平方米:其中住宅120521.97平方米,地下车库33695.85平方米;绿化率30%。
5.小区为全封闭,地下车行出入口3个,地面车行出入口2个,人行出入口4个。
6.项目总户数1030户,
7.项目停车位1372个:其中地面规划车位275个,买卖车位859个,人防车位238个。
8.项目电梯:58部.
9.设置1处监控中心兼消防控制室。
10.水景2处,健身游乐设施1处,儿童玩乐设施2处。
11.项目建筑标准、消防、电气、供水排污、智能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公用照明系统等以建设单位规划设计为准,涉及的实际数据、能耗以投标人现场勘察进行经验预估。
12.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服务参照《吴江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吴价发(2017〕98号)五级(z高级)标准执行。(其中垃圾收集与处理与《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条例规定为准。)
物业类型服务内容综合共用部位共用公共秩保洁绿化养
服务设施设备维护序维护服务护服务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5级5级5级5级5级13.物业服务费
住宅:2.1元/月·平方米(不含代收代交费):代收代交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单独列帐,按实合理分摊。其中生活水泵已经纳入市政管网管理,除运行电费外的其他费用不列入代收代交费。代收代交费用,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面积由全体业主合理分摊,定期公示、结算。
14.车位相关费用
车辆类型车辆类别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元/月/个)
机动车地下车位租金
包月停车230
地下车位
管理费50
地面车位租金120
临时停放车辆车位2小内免费,2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5元每次,12小时以上累计计费。特种车辆救护、医疗、安全等特种车辆不收费。
15.小区公共收益分配
项目主要内容备注
收益
项目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车位出租、临停车位出租、物业用房出租、广告、电信&移动基站服务费、租用小区内场地的租金、快寄柜场地租金)等;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租赁方
收益
分配公共收益30%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含税收及经营合理成本),70%纳入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账户,由业主委员会按
照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签署三方协
议。
三、招标范围
1.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管理服务;
2.预计接管日期:2023年11月18日(暂定);
3.服务期限:苏州市吴江区紫云花苑物业服务期限设置为:1+2年。服务期间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实际情况,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履约服务考核(每年不少于6次);如物业服务企业连续3次考核分值低于(<)80%(总分:100分)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投标人承诺待业主大会与新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移交管理服务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企业信息查询页码截图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或网站截图打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起草《承诺函》);
4.企业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www.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
供上述网站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
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自
行起草《承诺函》);
7.投标人禁止挂靠或将本项目物业管理事项整体外包、转包给他人(自行起草《承诺函》);8.投标人须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报名投标人为同一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自行起草《承诺函》);
9.投标人须承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存在违反招标规则、串标、围标、放充投标、中标后拒签合同的行为的,有罚没投标保证金的风险(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以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元整(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并提交银行汇款凭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应与招标人进行确认。如未予确认,引起的损
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退还与罚没:
(1)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在招标人公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2)投标人未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3)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未中标的,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结果公示5日内全额原路退还;
(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全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全额原路退还。同意代理机构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的,直接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5)投标人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在招标人“投标企业名单公告”之列,但z终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子退还:
(6)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但在招标人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中标人之前书面申明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子退还;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法定正当理由拒签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金或者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1.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接受承兑汇票及履约保函等形式)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自行起草《承诺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全额承担业主大会业主意见征集费用(包括解聘跑票、预中标跑票),按意见征集实际发生次数及合同金额进行结算(自行起草《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履约实际情况,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履约服务考核(每年不少于6次);如物业服务企业连续3次考核分值低于(<)80%(总分:100分),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将自行终止;投标人承诺待业主大会与新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移交管理服务权(自行起草《承诺函》)。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并提供相关的行业证书等证明资料:且无行政拘留违法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自行起草《承诺函》);
2.投标人(含分公司)近三年内具有苏州大市范围内单个外接的15万m及以上全委存量住宅项目(非本地产自有),提供有效期内物业服务合同1份:
3.投标人(含分公司)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在管项目,在2020、2021、2022三个年度中获得过至少一次苏州市住建局颁发的苏州市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居住物业)称号,提供政府
主管部门的表彰文件;
4.投标人承诺,将带资(带资金额打入招投标双方共管账户)针对以下方面制订本项目可行性实施整体改造提升方案(自行起草《承诺函》);
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带资(带资金额打入招投标双
方共管账户)针对以下方案制订可行性实施整体改造提升方案:
针对小区地下室潮湿问题,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针对小区儿童游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小区文体新增,自行考量,并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提供专业法务咨询,以协助业委会或业主B2B;
首年免费提供入室增值服务;
其他问题的可行性提升改造方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7日上午10:00;
六、其它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2.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本公告的权利,本招标公告中有关招投标工作开展的时间、地点为预先拟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变更,并进行通知;
4.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由招标人提供项目相关材料供投标人参考;
5.本项目概况中的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稍有偏差,报名企业自行承担报价中的风险;
6.其他事项:报名费500元。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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