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ZFC G-旬阳市-2023-0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陕西旬运集团运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拟派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 G-旬阳市-2023-0015项目名称: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合同包z高限价:7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z高限价(元)1-1工程监理服务780,0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780,000.0078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至今己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8)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9)拟派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7日至2023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