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DF Z-JT-202300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
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招标设备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投标内容。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投标产品生产厂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至少具有近三年内(2019年1月至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风(光伏)电场升压站(容量不小于100MW)20套以上供货业绩且有的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至少5套并出具运行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z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
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业绩,否则废标处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在本次竞谈期内没有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行业知名公司列入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6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我司现诚意邀请各单位参加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汇集站电气二次设备采购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