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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16 21:47:58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公告: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S JX(2023) 067)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一、招标条件本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
公告: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S JX(2023) 06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15亿,招标人为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第1-7条的全部要求;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3日17时00分
提供的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并出示核验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进行“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S JX(2023) 067
二、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三、限价:承销费率以0.25%/年为上限(含税价格)。
四、招标项目概况及要素:
1、招标内容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中期票据(MTN) 主承销商服务。
2、发行规模:本项目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计算。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2)木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第1-7条的全部要求;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招标文件发售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2、招标文件购买:
提供的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并出示核验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起止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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