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认定指南。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咨询:
一、申报范围
依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215号)标准,本次认定主要针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运行良好、服务程序规范的以科技服务为主要业务,主要收入纳入西安市科技服务统计体系,服务业绩明显(近两年达成或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面向社会从事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综合科技服务等专业化科技服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引导示范作用突出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认定标准
(一)在西安市辖区内登记注册时间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自主支配、正规、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条件,拥有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有专门的研发与运营服务团队和从事科技服务活动的专职人员,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健全,有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具体规划和措施。
(三)以科技服务业为主要业务,服务业绩突出,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守法,有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技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已开展的科技服务工作在本区域或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有稳定的市场化科技服务收入。
1.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内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协会等,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专业化技术服务:能够结合自身特色,具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专业化公共技术服务的能力;优化完善资源配制,提升工程技术、检验检测服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
3.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开展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推广活动,并实现成果转化。
4.科技信息服务:具备较强的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可提供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为企事业单位科研活动提供各类信息传输、数据检索、网络安全、设备运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5.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具有创新的服务模式、服务产品、服务案例,开展科技金融相关业务,针对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专属服务方案,并提供科技贷款等融资安排和金融支持,按照投资数量、资金额进行考核。
6.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每年不定期举办科技普及教育专题活动或撰写科技专题研究报告。
7.综合科技服务:每年参与策划一定数量的科技项目、评估指导科技成果,提供科技查新、情报信息咨询等服务。
(四)形成的主要收入能计入“西安市科技服务业领域收入”,发生技术合同的,需进行认定登记,且在细分科技服务领域领先。
三、申报和认定流程
1、申报单位对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机构,向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注册登录“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提交《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申报书》,并根据要求如实提供佐证材料。
2、相关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的推荐工作,并对照本通知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在线审核、推荐。
3、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情况进行在线复审,通过后,企业即可在线生成《机构基本信息表》。
4、市科技局汇总申报机构名单及机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照认定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和会议评审,按程序审批后,择优认定西安市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示范机构铭牌。
四、资金支持
(一)市科技局对科技服务业示范机构实行当年认定、次年择优奖补。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对示范作用发挥好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补助资金。
(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机构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的设备购置、数据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举办各种科技服务活动等。
(三)各示范机构在支持经费使用完毕后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市科技局,必要时将组织专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四)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要督促整改。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专项资金以及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专项资金。并将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市科技局3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单位和负责人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五)市科技局对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