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指南,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类型
唐山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认定(备案)条件
(一)申请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运营主体需在唐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与孵化器运营管理一致,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8个月(是指截至认定申请之日已经成立并运营的时间不少于18个月。),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孵化场地集中,界限清晰,产权明晰,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手续齐全,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5年以上有效租期)。其中,可供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技术检测室等配套服务场地。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2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知识产权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10%。
6.建有开放式的线上或线下服务平台,具有集成化的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财务法律、资源链接等各类科技创业服务,实际提供服务的合作机构数量不少于5家。
7.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8.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5家以上。
(二)申请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达到第五条前6项条件,其中场地面积可放宽到3000平方米以上。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并具备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能力。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2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3家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封面。需说明申报孵化器名称、类型,运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所在县(市、区)以及申报日期;申报材料书脊打印2022年“XX孵化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内容。孵化器认定(备案)需提供的材料,请分别对照《唐山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填写,并提供完整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组卷材料顺序。按照封面、目录、承诺书、实地考察推荐意见、申报书的顺序依次组卷。第四章 认定(备案)与管理
四、申报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推荐单位、认定(备案)组织单位和评审专家不承担相应责任。
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审查通过后推荐至市科技局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唐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拟认定(备案)的孵化器,经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认定为市级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