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主体
(一)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并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乡村振兴类项目的,重点支持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
(二)在我省设立的定向或非定向子基金,其投资标的企业计划投资(包括正在建设)项目或投资方向为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
二、申报范围
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是指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以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重大技术突破和应用为基础,有一定实施规模及较强发展潜力,对区域产业提升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进作用,能有力提高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项目,可分为战略类项目和技术类项目。
(一)战略类项目。指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农业农村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保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战略新兴产业、重大区域特色产业、新型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绿色安全防控、农林碳汇、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全域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其他乡村振兴重大任务。
(二)技术类项目。指围绕农业科技驱动,聚焦种业发展、农机装备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创新,突破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攻关计划和产业化应用项目,节水灌溉、水土流失治理、供水输水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项目及其他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急需突破的相关领域。
三、申报条件
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有效结合,必须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十四五”规划布局,具有“小切口、大牵引”全局意义,有一定收益和公益性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引领性:代表农业农村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有标杆性意义。
2.示范性:对区域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等具有典型示范价值,起到全域性固本强基作用。
3.先进性:在农业科技创新、现代种业、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具有国际国内领先优势。
4.可行性:项目前期基本条件具备,完成各项审批,达到可开工建设条件或已开工建设,达产后预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基金退出。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上1—3项的条件之一及第4项条件。
(一)战略类项目。应为符合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的重大基础设施或重大产业化项目,一般应列入省重点工程计划或省级主管部门行业规划(计划),项目总投资一般在5亿元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或能形成一定的具有经济价值、权属明确的资产资源。
(二)技术类项目。主要为现代种业、农业科技创新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包括:种质资源保护、核心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育种创新平台、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技术;农业领域重大实验室项目;农业装备研发项目等。
政策性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并重点推荐:
1.列入省市县工程的项目;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
2.列入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库的项目;
3.省级以上改革试点项目;
4.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5.高端人才和团队领衔的创新创业项目;
6.省部属高校院所、省属国企、重点投资机构重点推荐的投资及研发攻关类项目。
四、产业基金退出与让利
为激励项目方尽早达成政策目标,实现投资目的,省产业基金根据投资项目考核评价情况予以相应让利,具体按照《浙江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运作方案》执行。
六、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项目,由投资主体向所在地市、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表和报告。经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初步审核,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请,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属涉农国企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项目。
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省产业基金乡村振兴政策性项目动态储备库,项目采用集中申报与不定期入库申请相结合,不定期入库申请,需按省市县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库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