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的申报指南。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申报高企的条件、程序等内容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奖励事项和标准
本办法的奖励经费对以下奖励事项予以奖励。
(一)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
(二)获得中国专利奖及广西专利奖。
(三)获得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称号。
(四)其他符合知识产权奖励范围的事项。
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标准(不包括由受让获得的发明专利)。
(一)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0.5万元/件。
(二)获得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0.1万元/件。
(三)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欧洲国家、美国、日本3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同一发明技术z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获得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奖励标准。
(一)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00万元/件。
(二)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50万元/件。
(三)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10万元/件。
(四)广西专利奖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获得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称号的奖励标准。
(一)首次获认定国家级相关称号:
1.知识产权示范城市100万元/个、试点城市50万元/个;
2.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市、区)50万元/个、试点县(市、区)30万元/个;
3.知识产权示范高校50万元/个、试点高校30万元/个;
4.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30万元/家;
5.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万元/家、优势企业10万元/家;
6.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8万元/个。
(二)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万元/家、优势企业3万元/家。每通过一次复核奖励一次。
(三)首次获认定自治区级相关称号:
1.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50万元/家;
2.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5万元/家;
3.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3万元/家。
(四)获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3万元/家。
奖励条件。
(一)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明确。
(二)近三年内未被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失信惩戒名单。
(三)满足奖励范围所列条件起2年内。
二、奖励程序
申报、审批和奖励程序。
(一)申报。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每年4-5月份由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自行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进行受理。
(二)初审。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直属及中央驻桂单位参照此原则)对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三)复核。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及申请事项进行复核。
(四)公示。对复核通过的名单,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核实的,不予奖励。
(五)奖励。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进行确认后实施奖励。
三、附则
过渡办法。2019年8月30日(含)以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和科研组织,须在通过认证前拥有3件(含)以上有效专利(不含受让的专利)且未得过相关资助,按照2万元/家予以奖励。2019年8月30日以后,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按照本办法。
本办法第八条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和第十九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等2项已获得自治区内财政奖励经费的,不得重复申请自治区内同类财政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