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资讯 » 正文

申报2022年北流市自治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的条件、时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15 15:27:23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北流市开展2022年自治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
申报2022年北流市自治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的条件、时间

北流市开展2022年自治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农场:

1.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行;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申报主体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并规范核算;

3.有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或农民增收的能力和实绩记录;

4.申报主体主导产业明确,有一定规模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5年,且用地手续齐全,有必要的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等;

5.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

6.如以往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项目能够按要求实施完成,无骗取、贪污、挪用等不良记录。

三、不予受理情况

申报材料不实,存在套取资金行为和以往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不能够按要求实施完成,存在骗取、贪污、挪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时间

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0日。

四、补助方式

采取“集中采购”方式。申报主体和申报内容获得批准,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集中采购,建设内容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向中标实施单位拨付资金。

五、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支持打造家庭农场示范样板项目资金共108万元,重点支持5家家庭农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分拣、冷链、烘干等设备,打造家庭农场示范样板。

六、其他事项

1.严格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等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农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项目扶持主体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做好进度收集,确保建设验收顺利开展和完成。

2.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收集关键环节材料,做到实施过程有记载、有图片、有影像,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做好准备。

3.请各申报单位家庭农场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到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电子版(含申报书和附件扫描件)发到邮箱

 
关键词: 项目申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可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