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流市开展2022年自治区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农场:
1.2022年8月31日前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行;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没有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申报主体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并规范核算;
3.有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或农民增收的能力和实绩记录;
4.申报主体主导产业明确,有一定规模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土地流转年限不低于5年,且用地手续齐全,有必要的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等;
5.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
6.如以往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项目能够按要求实施完成,无骗取、贪污、挪用等不良记录。
三、不予受理情况
申报材料不实,存在套取资金行为和以往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不能够按要求实施完成,存在骗取、贪污、挪用等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时间
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20日。
四、补助方式
采取“集中采购”方式。申报主体和申报内容获得批准,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集中采购,建设内容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向中标实施单位拨付资金。
五、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
支持打造家庭农场示范样板项目资金共108万元,重点支持5家家庭农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分拣、冷链、烘干等设备,打造家庭农场示范样板。
六、其他事项
1.严格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和资金兑付等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农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项目扶持主体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做好进度收集,确保建设验收顺利开展和完成。
2.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收集关键环节材料,做到实施过程有记载、有图片、有影像,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做好准备。
3.请各申报单位家庭农场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到北流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电子版(含申报书和附件扫描件)发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