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报工作,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奖补标准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免费咨询:
一、重点方向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以推进重点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和功能优化为目标,力争通过平台建设营造科技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领域
(一)重点研发平台建设专项。支持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开展研发条件建设、人才引进培养、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持续提升基础前沿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科研创新能力。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支持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国家和省、市战略需求,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加快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撑重大产品研发和产业链创新,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深化产业链上下游攻关协作,加快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和培养。
(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专项。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各类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研发及中试孵化平台,持续提升孵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测试、中试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资质,有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申报项目与平台业务有效衔接。
(二)项目申报主体具有保障平台日常运行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建立了符合科技平台特点、有效保障平台运行的决策、咨询、监督机构。
四、受理部门
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由规划科负责受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由成果科负责受理;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专项由区域科负责受理。
五、申报说明
项目申报需在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必须包括平台获批佐证材料(认定文件等)。申报阶段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时间以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