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为提升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下面介绍以下江苏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标和申报要求。大家有需要申报江苏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朋友们,或者有任何疑问,欢迎扫码咨询。
一、申报推荐指标
依据各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数量,结合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提出13个设区市、5个计划单列试点县(市)及江阴市(全省县级集成改革试点)新建省级工程中心限额指标(详见附件1)。
为支持我省国家高新区在国家争先进位,对我省18个国家高新区(清单见附件2)范围内的企业新建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为鼓励外资企业在苏研发中心建设,对外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给予不限额申报。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
请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3)和推荐限额指标,组织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国家高新区和外资企业推荐和申报的省级工程中心,企业应如实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各高新区管委会及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审核汇总后形成《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省科技厅将对国家高新区和外资企业推荐和申报的省级工程中心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立项标准的,取消立项资格。
所有推荐名单须在本地区公示后正式行文上报。国家高新区申报的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审、审核盖章后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核汇总。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请于7月29日前,将新建推荐名单、项目基本信息表及信息汇总表纸质文件(各1份)寄送至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