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22年度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代理免费咨询:18715034835 (微信同号)
(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支持范围:
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国家级创新型县市重点培育对象和全国百强县(大冶市、宜都市、仙桃市、枝江市、赤壁市、谷城县、潜江市、枣阳市、汉川市、天门市)内农业科技型企业。
支持重点:
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或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突出种业创新,重点支持动植物新优品种科技成果转化;兼顾农业绿色优质高效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科技成果转化、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成果转化、智慧农业与智能装备。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在湖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应是注册成立2年以上,实收资本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鼓励申报单位自筹配套经费。
2.仅支持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新成果,项目申报单位转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必须在其主营业务范围内,且具备成果转化的能力。
3.不支持的范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承担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4.项目单项支持强度上限为100万元,申报单位用于项目的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
5.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一项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厅网站,在首页的“在线办理”板块中选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电子版(大小控制在50M以内,项目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等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其他要求:
1.相关市县科技局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按照相关要求,在《湖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中“六,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意见”中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和建议,完成网上推荐并正式行文报省科技厅。
2.202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7:00;推荐单位实地论证、出具意见、网上推荐、行文报送时间截止为2022年5月27日17:00。